黃之鋒黃浩銘申保釋暫緩判決 法庭下午處理 社會 發布時間: 2018/01/17 11:58 最後更新: 2018/01/17 11:58 分享: 分享: 熱門 DSE IB 香港小姐2024 胃病 藥物百科 名校專區 反黑英雄 高才通 會員有獎 Executive Mommy ▲ 黃之鋒(左)及黃浩銘(中)申請保釋。(陳永康攝) 律政司就兩批人士涉於佔旺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,控以各人刑事藐視法庭罪,其中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、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11人早前已承認指控,其中4人獲判緩刑。 另外包括社民連黃浩銘在內否認指控的9人受審後亦遭裁定罪成,餘下共16人今早於高等法院接受判刑,當中黃之鋒判囚3個月、黃浩銘被判入囚4個半月,岑敖暉與其餘被告則獲判緩刑。 黃之鋒及黃浩銘由律師代表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及暫緩判決事宜,法官押後至今日下午4時半再作處理,期間兩人須被還押。